第一条 为规范尊龙凯时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章程治理事情,凭证营业主管单位、社团挂号治理机关有关划定,团结协会现真相形,制订本步伐。
第二条 本步伐适用于协会章程制订、修订、审核、审批、备案的治理。
第三条 协会秘书处认真凭证国家现行执律例则、有关政策以及协会现真相形,起草制订协会章程。
第四条 协会秘书处在历届会员代表大会前,应对现行章程举行审核,凭证国家现行执律例则、有关政策以及协会现真相形,提出审核意见,并形成章程修订草案和章程修改说明。
第五条 协会秘书处应就章程制修订草案向协会会员单位征求意见,形成章程制修订送审稿。
第六条 章程制修订送审稿应提交理事会审议。
第七条 理事会表决通过的章程制修订送审稿,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,报营业主管单位举行初审程序,形成章程制修订初审稿。
第八条 章程制修订初审稿应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。
第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制修订初审稿应凭证国家有关划定,在会员代表大会通事后15日内,经营业主管单位审查赞成,并报社团挂号治理机关举行批准备案。
第十条 章程经社团挂号治理机关批准后方可生效。
第十一条 批准生效的章程应印发会员单位,并在协会网站上宣布。
第十二条 本步伐由协会办公室认真诠释。
第十三条 本步伐自2020年8月18日起施行。原有划定与本步伐划定纷歧致的,以本步伐划定为准。